十二、建築物的定位放線(1) 建築物的定位應以其平麵布置形式和占地麵積大小不同而異:當以城市控製點或場區控製網定位時,應選擇精度較高的點位和方向為依據;當以建築紅線樁定位時,應選擇與主要街道中心線平行的建築紅線為依據,並應以較長的已知邊測設較短的邊;當以原有建(構)築物或道路中心線定位時,應選擇外廓(或中心線)較完整的性建(構)築物為依據。(2) 定位的方法,在控製網上測定建築物軸線控製樁。定位的方法應以建築物的形狀不同而異,矩形建築物宜用直角坐標法定位;任意形狀建築物宜用極坐標法定位;當量距有困難時,宜選用角度交會法定位。十三、采用天底準直法傳遞標高:天底準直法是使用能測設天底方向的儀器,進行豎向投測,也叫俯視法。日喀則地形測量采用儀器:垂準經緯儀。自動天底準直儀。自動天頂──天底準直儀。將儀器安放在施工層,通過向天底方向投測的光束與在±0.00m層上的軸線控製點相重合,即將軸線傳遞到施工層。十四、軸線的垂直傳遞采用內控法和外控法相結合的方法。首先在首層的適當位置留設控製點,采用預埋鐵板的方法,製點固定。在施工上部結構層時,在控製點的施工層的相應位置留設孔洞,采用鉛垂儀將控製點位置投影到各施工層。同時采用激光經緯儀對各控製點的位置進行校核。十五、 變形觀測的基本措施:為了保證變形觀測成果的精度,除按規定時間一次不漏的進行觀測外,在觀測中應采取“一穩定、四固定”的基本措施。(1) 變形觀測依據的基準點、工作基點和被觀測物上的變形觀測點,其點位要穩定。基準點是變形觀測的基本依據,因此設三個穩固可靠的基準點,並每半年複測一次;變形觀測點應設在被觀測物上能反映變形特征且便於觀測的位置(2) 變形觀測所用儀器、設備要固定;觀測人員要固定;觀測的條件、環境基本相同;觀測的路線、鏡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十六、對鄰近建築物影響的觀測地下室施工過程中,為了及時掌握施工對鄰近建築物影響的程度,因此對鄰近建築物進行觀測。在基礎施工影響範圍以外設基準點,再根據設計要求,對距基坑一定範圍的建築物,設置沉降觀測點,並地測出其原始標高。以後根據施工進展,及時進行複測,以便針對變形情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十七、施工塔吊基座的沉降觀測:為了避免塔吊基座沉降(尤其是不均勻沉降) 而影響正常施工,和發生意外事故 ,因此對塔吊基座進行觀測,檢查塔吊基礎下沉和傾斜狀況,以確保塔吊運轉安全,工作正常。十八、日照對高層建築上部位移變形的觀測:由於考慮到日照對建築豎向偏差具有重要影響,因此需進行觀測。觀測隨建築物施工高度的增加,每30m實測一次,實測時應選在日照有明顯變化的晴天天氣進行,從清晨起每一小時觀測一次,至次日清晨,以測得其位移變化數值與方向,並記錄向陽麵與背陽麵的溫度。豎向位置使用天頂法。十九、工程沉降觀測是施工中一項重要工作。當澆築基礎墊層時,在墊層上埋設臨時觀測點。當建築施工到±0.00層時,再根據設計位置和要求埋設觀測點。然後每施工一層、測設一次,直至竣工。沉降觀測必須由專業測量師負責,采取定人員、定儀器、定時間的三定方針。以確保觀測結果的準確。日喀則地形測量工程竣工時,沉降觀測提供以下成果:(1)建築物平麵圖:圖上標有觀測點位置及編號;(2)下沉量統計表:是根據沉降觀測原始記錄整理而成的各個觀測點的每次下沉量和累積下沉量的統計值;(3)觀測點的下沉量曲線。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有哪些檢測方法地基檢測。日喀則地形測量內容包括天然地基承載力、變形參數及岩土性狀評價,處理土地基承載力、變形參數及施工質量評價,複合地基承載力、變形參數及複合地基增強體的施工質量評價。檢測方法可選擇平板載荷試驗、鑽芯法、標準貫入試驗、圓錐動力觸探試驗、靜力觸探試驗、十字板剪切試驗、土工試驗、低應變法、深層平板載荷試驗和岩基載荷試驗。基樁及基礎錨杆檢測。基樁及基礎錨杆檢測內容包括工程樁的樁身完整性和承載力檢測、基礎錨杆抗拔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可采用鑽芯法、聲波透射法、高應變法和低應變法等。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和高應變法,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單樁水平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單樁水平靜載試驗,基礎錨杆抗拔承載力檢測可采用基礎錨杆抗拔試驗。支護工程檢測。支護工程檢測內容包括土釘和支護錨杆抗拔力檢測、土釘牆施工質量檢測、水泥土牆牆身完整性檢測、地下連續牆牆體質量檢測、逆作拱牆的施工質量檢測、用於支護的混凝土灌注樁的樁身完整性檢測。日喀則地形測量檢測方法可采用土釘和支護錨杆驗收試驗、鑽芯法、聲波透射法和低應變法。基礎檢測。基礎檢測內容包括各類基礎及樁基礎承台的施工質量檢測和建築物沉降觀測。各類基礎及樁基礎承台的施工質量檢測可參照《建築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 50344-2004 采用結構鑽芯法和回彈法。
日喀則地形測量有以下4種方法: 營口工程測量1、原位試驗法(in-situ testing method):是一種通過現場直接試驗確定承載力的方法。包括(靜)載荷試驗、靜力觸探試驗、標準貫入試驗、旁壓試驗等,其中以載荷試驗法為最可靠的基本的原位測試法。 2、理論公式法(theoretical equation method):是根據土的抗剪強度指標計算的理論公式確定承載力的方法。3、規範表格法(code table method):是根據室內試驗指標、現場測試指標或野外鑒別指標,通過查規範所列表格得到承載力的方法。規範不同(包括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規範),其承載力不會完全相同,應用時需注意各自的使用條件。4、當地經驗法(local empirical method):是一種基於地區的使用經驗,進行類比判斷確定承載力的方法,它是一種宏觀輔助方法。日喀則地形測量包括:航測無人機,三維激光雷達,工程高密度電法儀、24道工程地震儀,車載靜力觸探儀,工程車載鑽機,等多達20種不同方法,不同種類勘探儀器。麻豆产国品一二三产品区别深刻理解:在工程勘探行業,您的企業正經曆著信息不對稱、監管難、勘察質量性價比低等諸多痛點……麻豆产国品一二三产品区别專注於岩土工程行業全過程谘詢、研發與服務,針對行業存在的技術與管理痛點:以“互聯網+勘察”為理念,外業成果實時分享業主,有效解決監管難的問題;以電法、地震、靜探、鑽探多方有效提高勘察成果性價比。
日喀則地形測量的考慮因素:基礎是整個房屋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屋所受外部作用經上部結構通過基礎最終傳至地基。為了保證安全並滿足使用要求,地基的變形(包括沉降量、沉降差以及傾斜等)應不超過根據上部結構對地基變形的適應能力與使用要求而確定的容許變形值。為此,基礎需要有足夠大的底麵積。對一般的工業與民用房屋,基礎的底麵積可根據地基的承載力設計值初步確定。對於重的房屋,如紀念性的大型房屋、高層房屋等以及在生產上或使用上對地基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對確定的基礎底麵積還需通過地基變形來驗算。日喀則地形測量基礎埋置深度的確定應考慮:(1)房屋的用途(有無地下室、設備基礎和其它高層房屋的設備層、存車間、貯藏室等地下設施)、以及基礎的形式和構造;(2)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3)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大小及其性質;(4)相鄰房屋基礎的埋深;(5)地基凍脹和融陷的影響等。
日喀則地形測量的分級和成因分析 分級標準地質災害防治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 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成因分析地質災害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製,不以人類曆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製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 誘發日喀則地形測量的因素主要有:1、采掘礦產資源不規範,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載、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